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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士證照
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委由省勞工處主辦。
資格:
甲級∼大專畢業從事相關職業三、四、六年者(已具乙技者二年)。
乙級∼(「勞工安全衛生管理」例外)∼大專在校最高年級或畢業。
「勞工安全衛生管理」乙級技術士--相關科目9學分以上/高中職具現場一年經驗並經訓練者。
丙級∼國中畢業。
環工系適合報考之乙級技術士:
1、「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」乙級技術士∼管渠系統、機電設備、處理系統、水質檢驗(最適合)。
2、「勞工安全衛生管理」乙級技術士。
用途:甄試入學、公務人員考試、相關工作任用資格、聯招加分
96學年度行事曆(96/08/10)
96學年度各班導師名單(96/08/10)
環安衛學系新生導覽(96/08/21)
環安衛學系新生選課說明(96/08/21)
「乙級技術士」與「污染防治專責人員」之報考及功能說明
技術士證照
污染防治專責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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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環安衛學系】
系所地址:36003苗栗市恭敬里12鄰聯大一號 電話:037-381772 傳真:037-33318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