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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育目標」

「教育目標」

秉承「誠、敬、勤、新」校訓,培育敬業樂群、創新精進、具有社會責任使命和擅長領導與管理的專業人才。在此教育目標下,重視學生「誠:誠意正心、關懷群己;敬:敬始慎終、崇法尚禮;勤:勤勞務實、樂觀積極;新:新猷舊業、擇善而從」基本素養與「應用理論與實務的能力,整合科技與人文的能力,管理心智與生活的能力,實踐負責與盡職的能力」核心能力之培養。